应该继承林如海的财产么?你是不明白古代的规矩。同样是清代的世情小说《醒世姻缘传》里盈富配资,就有不止一个例子。
晁家唯一的儿子早死,不久后老子又死了,族人就伙聚上门,要“一条棍撵得她离门离户”,逼着老头的遗孀净身出户。注意,这时候晁家有一个出嫁的女儿,在财产争夺案中根本没有露头,从始到终一言不发,因为她知道,财产根本没有她的份儿。
幸亏有位清官路过,看到打砸场面,停下来询问,替晁夫人做主。但他的法律基础是,晁老临终前收房了一个十七岁的妾,“既有怀孕的妾,焉知不生儿子!”一定要有儿子,哪怕这时还只是胎儿,才有遗产继承权;再由其嫡母、生母代管,不被族人强占。
古代宗族的权力,远非现代人所能想象。别说出嫁的女儿没有继承权,就是妻子也争不过同族。
林黛玉是没出嫁的女儿,她有继承权吗?我们还来看《醒世姻缘传》里的例子。还是刚才那个晁家一个亲戚,男子早逝,续妻卷逃盈富配资,把家里的动产一卷而空,只剩下几亩地、几间房子,没有卖断,只“典出去”,也就是抵押了,还可以想办法赎回。唯一的亲生儿子小琏哥只有七八岁,由族中公议,由一位同族爷爷晁思才收养。
没想到这晁思才不是好意。收养孩子也就“揽”了小琏哥的财产,在小琏哥成人之前,都由晁思才管理。而晁思才夫妻百般虐待这孩子,想把孩子折磨死,他就能顺利继承遗产。
所以回到《红楼梦》中来:林黛玉应该继承林如海的财产么?嘿,林黛玉就是一份财产,应该由某人来继承的!
应该由谁来继承?首先当然是林家宗族。贾府这样富贵,也有贾代儒、贾璜、贾芸、贾芹这样的穷亲戚。秦钟倒是穷,临死时也有“两个远房婶母并几个弟兄”“特来等分绝户家私的”。林如海一死,就没有等着分财产吗?
林家的情况有点特殊。“林家支庶不盛,子孙有限,虽有几门,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,没甚亲支嫡派的。”、“林家实没了人口。纵有,也是极远的。族中也都不在苏州住,各省流寓不定。”空间距离上很遥远,可能来不及赶到扬州分家产。
可是,除了宗亲,还有姬妾、奴仆、幕僚、清客呢。“自薛蟠父亲死后,各省中所有的买卖承局、总管、伙计人乖,见薛蟠年轻不谙世事,便趁时拐骗起来,京都中几处生意,渐亦消耗”。这薛蟠还是男子,还有堂兄弟们。黛玉可是年幼的女孩子,又在千里之外的外祖母家。这边姬妾奴仆近水楼台,能不伙同起来,瓜分财产?谁有那么好的节操,非要安分守己、并且约束众人,一文不取,静着着黛玉回来?
当然,他们的瓜分毕竟是暗地里捣鬼,也不可能分得一分不剩,只留一所空房子交给黛玉。问题是,等黛玉回来了,还有花钱的项目呢。林如海死在任上,不需要入殓、开丧、破孝、做个道场吗?这些要不要花钱?林家老家在苏州,不需要运棺回乡、入土安葬吗?这些要不要花钱?林如海还有“几房姬妾”呢,当然也少不了奴仆男女。既然不像贾府“从上至下也有三四百丁”、“上上下下就有几百女孩子呢”,也绝对不会是一个小数字。这些人如何安置?留在苏州老家的,要不要给安置费?“打发”离开的,要不要给遣散费?这些都不是一笔小数字。
如果林黛玉自己回去奔丧,还有可能被这些人扣住不让走。不是为了黛玉,而是以抚养黛玉为名,多争财产。贾母也正是料到这种可能,才“定要贾琏送他去,仍叫带回来”——“送他去”容易,重点难点是“带回来”。
贾琏不算很能干,也并非很贪财。他面对“带回来”的重要任务,一定会在林如海的后事上大手大脚、极力挥霍,最好是把财产都花光了——钱没了,也就不会有人争夺黛玉的抚养权了,就比较容易完成贾母“仍叫带回来”的任务了。
正是因为贾琏的“不省俭”,才会有黛玉的“一无所有”。六十二回那句“如今若不省俭,必致后手不接”盈富配资,你以为是空穴来风吗?不,那是黛玉的切身体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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